山西省属企业团干部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06-16 03:03:17 人气: 作者:老师
山西省属企业团干部培训班
全 称: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 层 次:高职办学类型:成人高等学校(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院代码:51191学院性质:公办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青年路19号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在山西省团校的基础上,经国家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于1994年建立的成人高等院校,并附属有山西萨克森HEC外语学院、山西共青中学、山西省青少年研究所和山西青苑物业管理等。承担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全省各级共青团干部、各类青年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青年管理人才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和语言培训以及青少年研究等工作职能。 学院位于太原市中心的迎泽湖畔,北邻都市商区,西傍秀美园林,人称花园里的学校.地理优越,交通便利.是省直文明单位和太原市园林化单位。完备的教学新区,布局合理,整洁明敞,是博学、明德、成才的好地方,开放的迎泽公园绿荫碧波,鸟语花香,是晨练、暮读、休闲的好场所,繁华的柳巷闹市大厦高耸,商铺林立,是实习、砺练、求职的好去处. 学院设施齐全,有配套的各类教室、实验实训室和近500台微机的计算中心、藏书10万余册的图书馆及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形体训练室、音乐欣赏厅、运动场、学生公寓,餐厅等。可同时满足2000人学习的需要。学院占地面积54亩,建筑面积6.43万平方米,配套有各类教室、语音室、实验室、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多功能礼堂、形体训练室、运动场等硬件设施,拥有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800余台,语音设备118套,图书12万余册。下属山西省青少年研究所、山西萨克森HEC—外语学院、山西共青中学和山西青苑物业管理等直属法人单位。学院现有在岗正式教职工153人,其中正高职称7人、副高职称41人、硕士14人,博士、硕士在读23人。现设有五系(社会工作系、经济管理系、计算机系、应用艺术系、外语系)两部(培训部、计算中心)十九个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文秘、心理咨询、电子商务、资产评估与管理、会计电算化、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服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脑艺术设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应用英语、应用德语),在校大专学生2347人(其中成人85人,高职2262人)。 院党委书记 田建安院长 李 伟院党委副书记 李 伟(兼) 李兆灵纪检书记 马秀兰副院长 康万林院长助理 孙卫东院党委委员 田建安、李伟、李兆灵、马秀兰、康万林、孙卫东 学院设有社会工作系、经济管理系、应用艺术系、计算机系和基础教学部、培训部等教学部门。面向高等职业教育开办13个专业。拥有34名副高以上职称及42名研究生以学历组成的中青年教学骨干,并长年聘请30多名各行业专家进行客座教学。学院坚持多层次、高起点、开放式的办学方针,以教学质量求生存,以办学特色求发展。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有理想、会技能、懂管理的高素复合型人才。学院创办的山西萨克森HEC外语学院,与德国、俄罗斯的有关院校、基金会、培训机构和团中央国际人才交流中心长期合作,向德国、俄罗斯、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输送留学生和研究生。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天津财经学院等全国重点院校举办的在职干部研究生课程班,成为我省大学生继续教育基地之一。学院计算中心是国家教委首批设立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点、劳动部高新技术考试点,并被指定为山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点。 1、录取原则:将根据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以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新生;2、对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时无分数级差;3、无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的要求;4、外语语种:英语;5、男女比例不限;6、录取结果公布:(1) 录取结果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与本省统一规定的形式集中向社会公开公布;(2) 由我院为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在山西省团校基础上,经原国家教委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成人高等院校,她经历了创立-发展-停办-恢复-建院等几个阶段。1949年随着太原的解放,华北人民政府通令建立了新的山西省,同时组建了中共山西省委,随即建立起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并在党校内设立青年干部培训班,由党校副教育长马子谦同志兼任青训班班主任。1950年2月22日,中共山西省委决定以省委党校青年干部培训班为基础,建立共青团山西省委团校。山西省委在青年路北段西侧专门划拨了10万多m2地(原面积)作为校址。20多名教职员工带领受训学员,以一马车的桌椅板凳、劳动和生活用具为家底,开始了一面教学、一面建校的艰苦创业。1951年,为适应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需要,共青团中央要求各省经过两年准备、五年奋斗,到1958年建成具备初级党校(地级)标准的省级团校。共青团山西省委高度重视团校的发展,为加强对团校工作的领导,决定由团省委书记兼任校长,下设副校长和正、副教育长;在人员编制上,按在校学员500人,学生与员工5:1的比例配备教职员工。到1957年,在编教工达92人;在行政机构设置上,设立了办公室、教务科、组织科、行政科;在教研机构设置上,建立了哲学教研室、政治经济学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团的业务教研室和妇女业务教研室。正规划、专业化的省团校初具规模,使团校不仅成为全省青年干部和妇女干部的培训基地,而且也是省委干部整体培训的重要阵地之一。在这以后,随着党的中心任务的转移和方针、政策的调整,团校的编制和机构虽有所变化,但总的趋势是加强、充实和提高。据不完全统计,1966年“文化大革命”前的17年间,山西省团校(包括党校青训班)共开办干部理论轮训班(受训时间4个月以上)18期,培训干部5000多人;开办短期班(以学习党的中心任务、方针、政策和团妇业务为主)22期,培训干部6000多人,共计11000多人。1966年5月16日以后,“文化大革命”开始,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共青团遭受严重的破坏与摧残。1970年8月,随着共青团山西省委的被迫撤销,山西省团校所有干部有的调动、有的下放,校舍设备移交省政府行政事务管理局,省团校被解体,期间停止办学达10年之久。 1978年7月2日,中共山西省委做出《关于加强党对共青团领导的指示》,并决定恢复共青团山西省委团校。同年,省团校开始了干部培训工作。1978年复校时,学校面积减少到现在的4.2万m2,校舍被占,百废待兴。就在这种艰苦条件下,边建设边培训,在整建校园的同时,圆满完成团省委下达的团干培训任务。自1983年起团校开始举办大专班,与山西大学联办团干部政治专科班(1988年后与山西经干院合办),开始了正规学历教育的探索,使团校教育走上由过去单一的短期轮训发展为学历教育和短期培训并举的办学路子。此期间,教职工编制由42人增加到75人(后省编办划拨给省青少年研究所2名编制,实为73个编制)。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和团干部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1985年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团校按千人规模文科类专科学校在原址改扩建。经过几年建设,至学院成立前已形成校舍建筑总面积2万多m2(现为5.18万多m2),硬件设施得到较大改善。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不断深入的条件下,团校教育受到巨大冲击,面临生存与发展的重大考验,在团省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团校酝酿已久的建院工作迎来难得的发展机遇——1993年5月26日,山西省政府向国家教委提出在省团校基础上建立“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申请。1993年10月24日,在湖南长沙举行的全国高校设置评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优势票获得通过,国家教委以教计字[1994]88号文件签发通知,山西省政府以晋政函[1994]86号文件批转,同意按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建制,成立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仍保留山西省团校,领导班子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共青团山西省委主管并主办,教学业务上接受省教委的管理、监督、指导。学院发展规模定为800人,先开设青年思想教育、少年思想教育、科学社会主义和行政管理四个专业。人员编制经省编委1995年8月11日批复由73名增加到133名。自此,在历代团校人的努力下,经过10年准备、六年申请,实现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使团校、学院两项事业相互促进,相得益彰。1994年12月5日学院举行隆重的建院挂牌仪式,标志着我省青年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载止2001年底,培训全省各级各类团的专兼职干部5万余人;成人大专学历毕业生3000余人;服务社会的各类培训6000多人;研究生课程班结业学生856人。现学历教育有18个专业,在校生人数达到了1543名。为了扩大办学规模,多层次培养人才,学院坚持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突出重点学科,注重办学的多样性,在原来单一招成人专科生的基础上,从2000年开始扩展到兼从应届中专、技校和高中毕业生中招收高职生,使在校生人数大幅度增加,办学规模三年迈出三大步:2000年首次突破1000人,2001年达到1500多人,2002年超过2000人。 2002年,学院与石家庄铁道学院合作,在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设立法学专业本科教学班,招生50人,实现了教育层次的一次重大突破。与天津轻工学院的本科教学点设置计划也在实施中。从1996年开始,学院分别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复旦大学、华东师大、华东政法学院、天津财经学院等全国重点高校联合举办了10个专业的在职干部研究生课程班,培训在职中青年干部近千人。附属外语学院与德国、日本等国外院校联合办学,选派研修生近百人。为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1998年创办了全国第一所青年干部院校附属中学——山西共青中学,用现代品牌经营的方法探索了共青团无形资产在教育领域的延伸。在共青中学的办学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办学理念,2001年首届高、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分别达到71%和98%,得到了社会的好评。目前初、高中在校生达到近500人。为了改善办学条件,学院从1996年开始,自筹资金新建校舍2.95万平方米,新增800多万元的教学设备,目前,有各类藏书12.5万册,学院各系部处室全部配备了微机,语音教学、电化教学、电子音像书刊、服装实验室、美容美发实验室等都配备齐全,用于教学的计算机近800台。建院后的学校按普通高等专科建制,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设置有11个系处室。随着办学规模的扩大,加强教学职能机构的建设,通过几年的改革调整,现行政机构有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资产计财处、学工部(与院团委合署)、工会、基建办、科研处(与青研所合署);教学部门有:社会工作系、经济管理系、应用艺术系、计算机系、培训部;教学辅助部门和配套设施包括图书馆、计算中心及各类教学实习实训基地。学院现有教授和副教授37人,博士生,硕士生16人,研究生56人。下属法人单位有:山西省青少年研究所、山西萨克森HEC—外语学院、山西共青中学和山西青苑物业管理。 进入新世纪,针对高校扩招和成人生源萎缩实际,学院根据国家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总体精神,审时度势、转变思路、抢抓机遇,2000年开始承办高职教育,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对口中职毕业生。当年专业达到8个,学生首次突破1000人,2001年达1500多人,2002年超过2000人。在数量得到初步扩充的基础上,根据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需要和高职办学要求,学院从2003年以来,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全面深化教学改革,在办学模式、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学生管理和就业指导等方面坚持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2007年以来,学院又根据高职教育百舸争流实际,按照以“质量求生存,特色求发展”的办学战略,整合校内外各种资源,以挖掘、激发、培养、增强学生“能说会道、能写会画、能歌善舞、能干善管”的特长和本领为导向,推出了特色教育体系,实现了特色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完成了从数量扩充到质量提升再到特色办学的三次转折,使青年教育事业走上了科学发展、特色发展的新征程。经过新世纪十年的建设发展,学院积累了丰富的高职办学经验,高职学生占90%以上,已经成为在校生主体。2011年3月2日省政府以晋政函【2011】27号文件和教育部教发函[2011]116号,正式批复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属公办高职院校。与此同时,根据太原市城市改造总体规划,学院将从迎泽湖畔整体搬迁至太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园区,以满足5000以上师生学习生活和千人次各类青年技能培训。置换转制战略的顺利推进标志着学院转型跨越的号角又一次吹响。 目前,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重点是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校风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后勤保障和督促检查等方方面面的工作,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在稳定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切实在办学模式、专业建设、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学生管理和就业指导等六方面实现突破,使学院成为省内一流的高职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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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教务处联系电话为,该校联系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大昌南路17号、邮编为030032。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共青团山西省委团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职院校,是我省唯一培养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和培训共青团干部的团属高校。前身为共青团山西省委团校、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目前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青年干部培训、青少年研究等方面工作。
学院位于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园区。占地355亩,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7.2万平方米,配套有各类教室、实训室、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多功能礼堂、形体训练室、运动场、素质拓展培训基地等硬件设施,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近700台,图书馆藏书20余万册,电子图书3万册,校园网出口总宽带200M。现有教职工325余人,其中高级职称46人,硕博士104人,双师型教师43名,企业兼职教师47人,省级双师型名师3人。在校生5600余人。
学院设六系(社会工作系、财经系、管理系、计算机系、艺术系、旅游系)二部(培训部、基础部)一中心(信息中心)等教学部门,21个招生专业(社区管理与服务、文秘、心理咨询、会计、资产评估与管理、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工艺美术品设计、室内艺术设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模特与礼仪)。
在新时期,学院围绕“建设什么样的学院,怎样建设学院”、“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两大课题,践行“怀德志远、博学力行”的校训,坚持“以德立校、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特色名校”的办学方针,确立了依托共青团组织优势,以高等职业教育为基础,以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青少年工作组织管理能力为特色,产学结合、工学结合,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和青年社会工作者,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总体工作思路,努力把学院打造成为高技能人才的基地,团青工作者的摇篮;把学生培养成为政治属性鲜明、人格体魄健全、专业技能扎实、组织能力突出、具有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的实用型、高技能人才和专兼职青年社会工作者。
学院遵循高职办学规律,结合团属院校办学属性,坚持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按照高职专业与产业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职教理念,大力加强专业建设,深入推进教学改革,构建起以“三证”为导向,以“三化”为载体(即课证融通模块化、团青理实系统化、人文技能一体化;高职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和团校培训合格证)的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建有电子商务、计算机信息管理2个省级品牌专业,其中电子商务专业为我省高等职业教育省级特色专业,并于2015年入选高等职业教育省级实训基地规划项目。2016年资产评估专业入选省级实训基地规划项目。在省内外建立实践实训基地159个,就业率90%以上。
学院通过以研促教、教研结合,涌现出近891项国家级、省级科研成果,其中国家级刊物论文61篇,国家级规划教材23部,国家级出版社出版的教材和专著66部,省级科研课题51项,国家级、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门,有力促进了教学质量的提高。学报被评为全国青年干部院校优秀期刊和省一级期刊。
学院突出团属院校的政治优势,将理论武装与实践育人相结合,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特色育人的新模式。开展“特色课程教育”提升学生的政治素养、开展“素质拓展教育”提升学生的人际素养、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升学生的心性素养、开展“文明修身教育”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初步形成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大德育格局,营造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的和谐氛围。2015年被评为省直机关文明单位标兵。
学院坚持“服务团干、服务青年、服务社会”的培训宗旨,充分发挥青年教育阵地的职能,创新培训模式,用团干培训及职业技能培训优质资源扩大学院影响,积极服务青年学生就业创业。先后举办了政治理论、计算机应用、企业管理、社区教育、法律普及、出国留学外语和汽车驾驶等各类培训班,对山西共青团事业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全国青年创业培训基地”。
青干院是什么院?
青干院 青干院是青年管理干部学院的简称,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是在山西省团校的基础上,经国家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于1994年建立的成人高等院校,并附属有山西萨克森HEC外语学院、山西共青中学、山西省青少年研究所和山西青苑物业管理等。承担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全省各级共青团干部、各类青年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青年管理人才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和语言培训以及青少年研究等工作职能。
学院位于太原市中心的迎泽湖畔,北邻都市商区,西傍秀美园林,人称"花园里的学校".地理优越,交通便利。是省直"文明单位"和太原市"园林化单位".完备的教学新区,布局合理,整洁明敞,是博学、明德、成才的好地方,开放的迎泽公园绿荫碧波,鸟语花香,是晨练、暮读、休闲的好场所,繁华的柳巷闹市大厦高耸,商铺林立,是实习、砺练、求职的好去处。 学院设施齐全,有配套的各类教室、实验实训室和近500台微机的计算中心、藏书10万余册的图书馆及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形体训练室、音乐欣赏厅、运动场、学生公寓,餐厅等。可同时满足2000人学习的需要。
学院设有社会工作系、经济管理系、应用艺术系、计算机系和基础教学部、培训部等教学部门。面向高等职业教育开办13个专业。拥有34名副高以上职称及42名研究生以学历组成的中青年教学骨干,并长年聘请30多名各行业专家进行客座教学。
学院坚持"多层次、高起点、开放式"的办学方针,以教学质量求生存,以办学特色求发展。努力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有理想、会技能、懂管理的高素复合型人才。学院创办的山西萨克森HEC外语学院,与德国、俄罗斯的有关院校、基金会、培训机构和团中央国际人才交流中心长期合作,向德国、俄罗斯、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输送留学生和研究生。学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和天津财经学院等全国重点院校举办的在职干部研究生课程班,成为我省大学生继续教育基地之一。学院计算中心是国家教委首批设立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点"、"劳动部高新技术考试点",并被指定为山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点
赴考察交流学习总结
2017赴考察交流学习总结范文
学习考察时间短、跨度大、收获多、效果好。以下我DL为大家收集了2篇2017赴考察交流学习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
8月26日至9月2日,由团省委书记刘同志任团长,山西团干部赴中部三省学习考察团一行28人,在安徽、江西、湖南三省进行了为期8天的学习考察交流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第一、学习考察的基本情况
这次学习考察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学习中部省份共青团工作经验为主线,先后拜谒了韶山毛泽东故居、共青城胡X邦纪念馆、八一南昌起义纪念馆、井冈山革命博物馆、长沙雷锋纪念馆等革命教育基地,调研了合肥锻压厂、江西鸭鸭集团、长沙德政园社区等地的团建工作,观摩了长沙高新技术开发区、田汉大剧院、岳麓山文教区等科技文化活动中心,并与皖、赣、湘三地团干部进行了深入广泛地交流。考察活动呈现三个特点。
1、领导重视。全省四级团委集中换届之后,团省委党组始终高度重视新一茬团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这次活动是继上半年全省市县乡三级团干部党校集中轮训之后,在山西团干部上海培训班开班之前,集中开展的又一次规格较高的学习考察活动。出行前,润民同志召开动员会对全体团员提出明确要求,并亲自带队全程参加活动,活动结束后又组织专门会议就深化学习考察内容作了部署。高键同志在并主持工作期间,多次过问学习考察进展情况。健坤、安华同志在京期间,多次来电询问考察团同志学习情况。任忠同志随团考察期间,多次就学习考察的相关事宜和后续工作提出要求。皖、赣、湘三省团组织对于这次考察活动无论从重视的程度、行程的安排以及生活习惯的照顾都体现了对山西团干部的深情厚谊。三省团省委班子及当地党政领导设宴欢迎考察团成员,团省委书记王宏、王少玄、李晖亲自陪同学习考察。对于这次活动来说,两地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活动成功的关键。
2、内容丰富。这次学习考察时间短、跨度大、收获多、效果好。考察过程中,既有对工作理论的学习研讨,又有对工作典型的实地观摩,既接受了革命传统教育的洗礼,又感受了团的先进理念的熏陶,既学到了当地团工作的先进经验,也推广了山西团组织的有益做法,既看到了各地团工作百花齐放的良好格局,也感受到了中部省份经济社会竞相发展的良好氛围。考察间隙中,全体成员无论在行程中还是在住地内,互相学习、深入交流,既加深了了解,也增进了感情。考察活动临终前,润民同志主持会议,就深化学习考察内容、推动下一阶段工作进行了周密部署。考察团一致认为,这次学习考察内容丰富、收益颇丰,既是一次学习交流之旅,也是一次宣传展示之旅,更是一次推动工作之旅,使大家开拓了视野,加深了友谊、增强了信心、提升了素质。
3、组织有序。这次活动是近年来我省共青团组织开展的一次规格较高的跨省学习考察活动,考察团成员全部由团省委各部部长和各市、省直、国防团委的负责同志组成。每位同志既是考察团学员也是工作人员,既要在活动中学有所获,也要在推进中发挥作用。从几天来的考察活动看,无论是联络组在行程安排、沟通对接方面,还是宣传组在收集资料、录像摄影方面,以及活动组在物品管理、活动组织方面,考察团的每一位同志都尽职尽责、力求完美,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考察学习过程中,润民、任忠同志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全程带队参加了所有活动,考察团全体成员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在学习调研过程中虚心请教、认真笔记、勤于思考,在联谊宴会活动中热情大方、谦恭有礼、尽展风采,充分展示了山西团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
第二、兄弟省市团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它山之石、可以攻玉 。
皖、赣、湘三省与山西同为中部省份,在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均有许多相似之处。学习借鉴三省共青团工作的先进做法和宝贵经验,对于山西共青团工作博采众长、跨越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
1、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载体的探索。江西是中国革命、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人民军队的摇篮,在这里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政府反动派的第一枪、孕育了伟大的井冈山精神、诞生过第一个以共青团命名的城市。通过考察我们了解到,江西团组织历来高度重视挖掘地域特有文化教育资源,他们立足江西、面向全团,倾力打造 “我们的文明╠╠红色之旅江西行”等一大批青少年思想教育品牌活动,将革命传统教育与新时代精神融入到这些主题鲜明、寓教于乐的活动之中,潜移默化地引导青少年沿着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走过的足迹,铭记历史,追忆先人,陶冶情操。成为在全团具有高度影响力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品牌活动。
2、对服务党政重点工程的深化。近年来,安徽各级团组织一直强力推动农村改水改厕工作。这项工作是安徽省委、省政府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点工程。省委启动这项工程以来,安徽团组织抢抓机遇、主动融入,迅速将农村改厕工作纳入青春建功新农村的重点工程,特别是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利用自身组织优势从动员农村青年改善环境卫生,改变卫生习惯入手,大力推动各级团组织直接参与这项工程,几年来,由共青团组织牵头共完成改厕101.48万座,整合党政、社会改厕经费共1390万元。这项工程已经在全团成为共青团组织直接服务党政重点工作的示范工程。
3、对构建服务基层长效机制的探索。近年来,江西团组织着眼于服务基层,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试点,在九江市成功探索出“党建带团建五个一工程”试点。五个一工程量化标准是:
一是各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每年听取本单位团委汇报一次工作;单位党组织每年专题研究一次青年工作;
二是单位党组织主要领导每年参加一次基层团的活动;
三是单位党组织按照每位党员一元钱的标准,划拨专项党费作为团组织工作经费;各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党建带团建”创建一项特色工作。将党建带团建工作有形化、具体化、长效化,切实服务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2017年9月,有幸参加城乡教师交流活动。带着一份憧憬,带着一份喜悦,带着一份期待,我来到了环峰三小。与其说是交流,不如说是去学习锻炼。自从踏入交流学校的`第一天起,就坚定了一个信念,认认真真学习,扎扎实实工作,尽自己所能,发挥自己所长,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出色地完成交流任务。不知不觉,一个学期的时间已结束了,此次交流使我有机会尝试了在不同环境下,面对不同类型的学生如何实施课堂教学,让我认识到在不同的学校环境下怎样开展工作,使我受益匪浅。
一、锐意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环峰三小 有自己灵活、独特、实用的管理和教学模式,管理科学,环境宽松,人际和谐,以人为本,以德治学。来到这里,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这里的老师都敬业爱岗,勤勤恳恳,这里的老师个个都是“多面手”,很多老师不只任教语文、数学、英语这些主要学科,同时还兼任音乐、美术、体育等多门学科,能扎实备课,认真上课,师生相处融洽,每位教师每天都是紧张而艰辛的,但老师们脸上的笑容却是多彩的,这种无私奉献、苦干实干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我看到了自己的差距与不足,增强了危机感和急迫感,增强了主动学习的自觉性,平日除了搞好自己教学之外,在各方面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养成读书的好习惯,做好读书笔记,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底蕴。使自己的理论层次有所提高,同时加强学习各种业务知识及
教育科研知识,及时积累、总结教学经验,不断反思,从而提高自身的执教水平。
二、主动研究教育教学及管理,推进学校教研教改的发展。
1、深入教学。 搞好交流工作,首先就是要搞好教育教学,来到环峰三小,担任五年级语文教学工作,深入研究教材,让孩子打下坚实的基础。 教师总结范文精选教学总结教研总结学年总结研修总结
2、搞好教研。 交流之初,在教导处教学检查中,主动进行听课、评课,认真吸取环峰三小老师的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并和这些老师认真交流,谈教学得失,谈教学方法,参与集体备课,积极参加教研教改。
三、发挥自己特长,将交流活动落到实处。
把工作做细、做实,落实教学常规。主动做好学校的学生学情检测,在做好自己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始终坚持与其他老师一起探讨、研究怎样搞好各项工作,根据制定的工作计划和进度表及时创新性地完成并总结,真正将交流工作落到实处,为实现打造教育共同体而不懈努力。
交流工作是一项长远的、系统的、复杂的教育工程,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立足实际,深入研究,积极探索,借鉴和总结经验,正视不足,不断增强交流实效。坚持优势互补、相互学习、共同发展的原则,研究新思路,采取新举措,扎实工作,在推进双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尽自己绵薄之力,从而在此过程中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各项素质。
通过教师交流,增长了见识,吸取了经验,提高了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对教育教学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这是一种先进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方法的交流,是先进教研方式的有机结合,这种交流使双方教师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对于教育事业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教师交流,是一件新生事物,没有成功的经验,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改进,不断创新,使其在今后的教育教学,教研教改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促进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厅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拟定工作制度并督促检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文秘、机关财务、接待、车辆、保密、保卫、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二)人事处。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出国审查工作。(三)政策研究室。负责组织开展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厅重要文稿组织起草工作;牵头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问题调研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和宣传等工作。(四)法规处。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立法、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起草、修订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草案;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咨询服务和普法教育工作。(五)信访接待处。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信访事项的受理、协调、交办、转送、督办等工作;研究处理重要信访案件和集体上访事件;负责有关信访信息的报送、统计等工作。(六)规划统计处。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厅属有关单位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监督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统计管理工作。(七)就业促进处。拟定全省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负责制定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指导和规范全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参与拟定全省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定国(境)外、省外人员(不含专家)来省就业管理政策;拟定有关机构向外资企业选派中方雇员的管理办法。(八)人力资源市场处。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和预测工作,承办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和项目经费资助工作;拟定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国(境)外、省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组织进入我省人力资源市场的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职业中介机构资格认定和审批工作;拟定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省直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不含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九)军官转业安置处(省人民政府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拟定全省转业军官安置、培训政策和安置计划,承办省直机关转业军官安置工作;指导全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拟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十)职业能力建设处。拟定全省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省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及评选表彰工作;拟定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负责全省就业前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以及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执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制定全省职业技能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技师、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组织开展全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十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拟定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全省博士后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回国定居专家、学者的工作安置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省回国留学人员科技、创业活动的规划、政策拟定、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和跟踪服务工作;承办全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省高、中级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考试工作。(十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定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事宜;拟定全省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指导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承办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事宜。(十三)农民工工作处。拟定全省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表彰工作;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十四)劳动关系处。拟定全省劳动关系政策;拟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集体合同的审核和劳动用工备案工作;拟定全省地方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负责劳动合同制工人的政策性安置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指导全省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定企业职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省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十五)工资福利处。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特殊贡献人员)的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拟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直和中央驻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核准工作。(十六)养老保险处。拟定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政策、个人账户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拟定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审核市级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审核省属企业、事业和中央驻晋企业的职工退休;拟定城镇企业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工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承办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十七)失业保险处。拟定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失业保险标准调整机制;对使用省级失业保险调剂金进行审核;建立失业预警制度,拟定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定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审核省属以上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十八)医疗保险处。拟定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组织调整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组织拟定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的医疗保险服务和生育保险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定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中央驻并和省属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十九)工伤保险处。拟定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组织调整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拟定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组织实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实施协议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承办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相关管理工作。(二十)农村社会保险处。拟定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定农村养老保险费筹集、养老金支付、基金管理办法和经办机构管理规则;拟定农村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拟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筹集、审核、备案和管理制度。(二十一)财务资金管理处。负责组织编制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管理省人才引进与开发专项资金;汇总编制本厅管理的各项资金(经费)预决算;制定全厅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厅属单位财务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厅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十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审计处)。拟定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受理控诉举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内部审计工作,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厅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和单位负责人离任审计。(二十三)调解仲裁管理处。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及实施规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劳动、人事仲裁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指导仲裁员、调解员队伍建设。(二十四)劳动监察局。拟定全省劳动保障监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劳动保障监察年度计划;制定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协调有关单位开展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管理和培训工作。(二十五)省外国专家局(外事处)。拟定全省引进国(境)外人才和智力政策规划;负责来晋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管理;负责对外国专家聘用单位的资格审查;牵头组织对外国专家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外国专家工作;归口管理、指导和协调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国家和省重点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和引智成果推广项目的组织实施、成果评估推广;负责引智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二十六)公务员职位管理处。负责建立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拟定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完善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新录用人员任职定级、调任、转任、挂职锻炼等制度;拟定行政机关聘任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备案和管理工作;承担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人民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二十七)公务员考试录用处。负责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拟定招录工作方案、完善公务员录用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考试命题专家队伍建设,完善面试考官资格认定制度;承担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承办国家公务员局赋予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任务。(二十八)公务员考核奖惩处。完善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政府绩效考核工作,指导督促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和定期考核;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表彰奖励制度草案,指导和协调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审核以省人民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评选审核全省受省以上表彰的人选和单位;完善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保障公务员合法权益。(二十九)公务员培训教育处。拟定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对口培训、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工作,指导和监督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工作;拟定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公务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培训师资管理工作;完善公务员培训登记制度和质量评估办法。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5〕17号文执行(行政编制7名已划转省纪委统一管理)。
2020山西省面向高校毕业生招录选调生公告【345人】
一、选调范围及数量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重庆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兰州大学、国防科技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37所高校中的2020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独立学院毕业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及毕业后申请第二学位毕业生)。
全省计划选调345名。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报考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政治使命感和远大抱负,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服从组织分配。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可放宽至2020年底)。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学位报考,且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录的院校为本科院校(不含民办高校、独立学院)。
(三)品行端正、作风朴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四)年龄要求:截至2020年6月30日,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不超过25周岁(1995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要求可放宽2岁。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考省直单位和太原市职位的,在取得当前学历学校就读期间学习成绩排名须达到班级前50%(截至上一学年,按照必修课学分加权计算)。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与C9高校战略合作座谈会精神,C9高校的考生及博士研究生不受此条件所限。
优先选调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人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截至2019年11月6日);具有参军入伍经历;在选调高校期间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职务连续1年以上;在选调高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荣誉。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组织推荐
1、提交报名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11月11日9:00至2019年11月16日18:00期间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选择3个职位填报(其中省直党政机关职位和太原市职位只能选报1个,第二、三志愿为调剂志愿)。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明确是否服从调剂。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查询初审结果。考生于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7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11月16日18:00前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11月16日18:00至11月17日18: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3、组织推荐。资格初审通过后,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山西省2020年定向选调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一式三份并签名,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经院系党组织盖章后报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
4、上传审核资料。考生须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于11月18日0:00至11月21日17:00上传至报名系统等待审核,未按期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
5、确认报名结果。考生须于11月24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报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11月30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设在北京、上海、武汉、太原4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
笔试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综合卷),总分100分。
笔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考生于2019年11月27日9:00至11月30日9:00,通过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考生可于12月中旬后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综合考察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并由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选调名额1:1.5的比例确定综合考察人选。职位出现空缺的,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并服从调剂的人选中调剂。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将组建工作组,对人选进行综合考察,满分为60分。考察时,考生应提供学校盖章及本人签名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任职文件以及院(系)出具的学习成绩排名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考察成绩。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志愿、笔试成绩和综合考察情况,统筹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
(四)体检
体检按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要求,在太原集中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在同职位综合考察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公示并确定录用名单
对体检合格者,由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经核实了解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正式确定为选调生。
(六)办理录用报到
选调生名单确定后,各市委组织部、省直各有关单位与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选调生报到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四、选调政策
1、《山西省选调生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录用的选调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和公务员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录用。
2、选调生符合工作地有关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应层次的人才奖励政策或待遇。
3、推进选调生工作与大学生村官工作衔接,安排选调生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录用到省市级机关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安排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实践锻炼,时间不少于2年,其中到村(社区)任职至少1年。在村(社区)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进行管理。2年期满后,返回原岗位工作,根据选调生本人意愿,也可留在县乡机关工作。
4、鼓励选调生到基层成长成才。录用到省市党政机关的选调生志愿到县乡机关工作,工作表现突出的,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任一级科员满2年的本科生,可提任乡科级副职;任四级主任科员职务满2年的硕士研究生,可提任乡科级正职;任二级主任科员职务满2年的博士研究生,可提任县处级副职。
五、其他事宜
1、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考察及后续环节放弃的,或接到正式确定为选调生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的选调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间不得通过考录、借调等方式离开山西省;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本单位服务期满后,通过省内公务员遴选等方式被新单位录用的,继续保留选调生身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山西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热忱欢迎有志于投身山西改革发展的优秀学子踊跃报名。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
2019年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 #少儿升学# 导语】2019年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现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家长的查阅,下面 少儿升学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2019年山西忻州市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科技局、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教育管理中心市直各普通中小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19]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严格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管理
各县(市、区)、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除送入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或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实施义务教育的相关社会组织外,不得以其他方式组织学习替代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排查并严厉査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开展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6月30日前完成排査处置工作并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严格履行义务教有控辍保学法定责任,按照法律规定和有关要求,以县为单位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保联控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学校、监护人责任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严格按照“免试、就近、划片、分配”的办法进行。
1、科学制定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对本辖区范围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进行认真核查统计,根据辖区内小学、初中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基本办学条件,认真核定2019年所辖各小学、初中学校的规模轨制,合理制定招生计划。以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下达当年招生计划。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忻政发[201738号)文件精神,各县(市、区)城镇超过6规制的完全小学、超过12规制或2000人的初中学校,要减少招生计划,三年内达到小学6规制、初中12规制或2000人以下,消除超大规模和大班额学校。
各县(市、区)要确保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就读,所有小学毕业生能够就近升入公办初中学校学习。保持各学校规模轨制的相对稳定,严格控制班容量。学位不足的县(市、区)要及早规划,提前部署,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落实对烈士子女、符条件的现仪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
2、合理划定学校服务区(招生范围)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近年来城镇化发展人口居住变化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对就近、校际均衡原则,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状况、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合理确定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服务范围,确保所划服务区覆盖到每一个居民小区、服务到每一个适龄学生。片区划分时,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划定。服务区划分要相对独立,不宜出现同一幢楼房划为两个学区的情况。要统筹考虑联盟校、集团化办学大学区制等办学模式改革及资源配置,科学划分片区、确定入学方式,扎实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服务区划分的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制定,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
3、严禁以考试方式选拔学生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严禁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它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竟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严禁小学以是否上过学前班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分重点班、快慢班、强化班、特长班等,更不得举办各种实验班和初中补习班。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的借读生,严禁以任何方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费、择校费、借读费等各种费用。
4、确保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
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要按照相对就近、统筹安排、简化手续、方便群众”的原则,完善本地进城务工农民工随迁或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办法和工作流程,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有学上。接收就读的中小学校必须确保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与当地学生一样在各方面享受平等待遇,保障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5、提高残疾儿童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按照已制定的本县《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方案》,积极鼓励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拒收能够在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学生。设有特教辅读班的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标准设置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备基本的教育教学和康复设备,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特教学校要搞好招生工作,努力提高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和教育质量。
6、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点起点教学
小学一年级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做好幼小衔接,不得以任何理由压缩课时、加快教学进度。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班”等名义招生。
7、招生工作时间及程序
(1)7月5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将小学和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和办法报市教育局基教科备案。7月下旬将公办小学、初中学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和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
(2)8月15日前,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3)8月25日-31日前,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各学校进行均衡编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干部、新闻媒体记者及家长代表参加,现场监督均衡编班工作。并将编班结果和教师均衡配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4)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9月15日18:00关闭中小学学籍注册系统。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当地实际统一安排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事宜。
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市教育局根据全市及各县(市、区)当年初中毕业生人数,按照普职招生规模比例适当的原则,合理确定普通高中招生总体规模,根据公办民办比例适度合理、高中办学条件全面达标的要求,编制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统一招生考试、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网上统一录取的办法。所有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超计划招生、无计划招生、严禁招收不符合规定的借读生,严禁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违规跨区域争抢生源。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列入我市招生计划的学校(包括其他省、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一律不准在我市招生,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全市统一不予调取学生档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落实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校工作
1、60%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
将省、市示范高中60%的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各县(市、区)教育局分配指标时要以当地初中学校应届毕业学生为基本数据,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各优质高中学校指标,分配范围和分配名额。要以有利于控制初中学生择校、有利于改造初中薄弱学校、有利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将分配指标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和生源匮乏初中学校倾斜,并与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相结合。
2、忻州市共有8所省级示范高中
忻州市共有8所省级示范高中,民办的忻州实验中学、忻州师院附属外国语中学招生计划不进行指标到校分配;面向全市招生的忻州一中、忻州十中由市教育局组织指标的分配;面向本县(市)招生的原平范亭中学、原平一中、定襄中学、河曲中学4所省示范高中由所在县(市)和市教育局共同商定指标分配方案及录取办法。
3、忻州市共有16所市级示范高中
忻州市共有16所市级示范高中,都是面向本县(区)招生。忻州二中、忻州三中、五台中学、五台槐荫中学、代县中学、代县二中,繁峙中学、繁峙沙河中学、宁武高中、静乐一中、神池一中、五寨一中、岢岚中学、保德中学、河曲巡镇中学、偏关中学的指标分配方案和录取办法,由各县(区)教育局制定,并报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试部门备案。
4、忻州一中、十中60%招生计划分配
忻州一中、忻州十中60%招生计划的分配,市教育局依据各县(市、区)本年度区域内人口总数、初中毕业生数、中考报名人数及省示范高中布局等因素测算下达到县分配计划。计划下达后,各县(市、区)教育局必须将指标分配到所辖初中学校并将情况报市教育局和招生考试部门备案。
5、需具备本校学籍、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生
享受指标到校计划的学生,必须满足“具有本校学籍、在本校连续读满三年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的基本条件。2019年忻州一中、忻州十中指标到校计划,非贫困县在统招线下45分内完成,贫困县在统招线下50分内完成,深度贫困县在统招线下55分内完成。未完成指标到校计划的学校计划由县级统筹,县级统筹仍未完成的计划以市统筹完成。市、县统筹计划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县级统筹计划仅限于具有本县(市、区)学籍且在本县(市、区)学习的考生。市直学校不参与县级统筹。
6、严格执行校内公示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制定合理、科学、可行的操作办法,认真做好优质高中指标到校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校内公示制度,严禁弄虚作假。
7、招收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类特长生
未经省教育厅审批同意,普通高中不得开办“国际部”(或境外课程班”)。普通高中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可招收限于音乐、美术、体育类的特长生,纳入当年学校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招生数量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
加快建设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学校
根据《忻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要求,鼓励小规模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教育学位设置不足的县(市、区),加快建设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学校。普通高中学校设立中职部或县职业中学分校,需要按照省定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进行改扩建,须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标准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程序申报办理审批手续,经省教育厅批准列入招生计划后方可招生。
严格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管理
坚持基础教育公益性,统筹区域内公办民办教有协调发展,推动民办中小学体量较大的县(市、区)力争在2020年前将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在校生占比降到全国平均水平。依法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山西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山西省普通高级中学办学基本标准(试行)》核定民办中小学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纳入全县中小学招生作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派位摇号录取。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制定,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公办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核定的招生计划和确定的招生范围招生。
坚决制止民办学校提前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教师个人招生以及招生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选拔和乱收费等扰乱中小学招生及办学秩序的违规行为。民办学校超规模轨制和班容量招生、无计划招生和大规模招揽转学生等,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退还所收费用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追究有关学校领导的责任。民办学校必须在批准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并将招生工作纳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严格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严格学籍注册程序时间,发挥学籍管理对规范招生的重要作用。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严格监控,从严管理公办小学学生无正当理由提前大规模转入民办学校现象。对不符合转学规定、在校生数超过核定办学规模的学校一律不得办理学籍转入手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运用学籍管理系统对部分违规中小学进行监管。
建立招生入学工作预警制度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岀现常住人口中适龄儿童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招生期间对区域内存在大班额学校进行预警提示,确保归中小学校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班额招生,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大班额。对民办学校在校生占比较大的县(市、区)进行预警提示,省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将对民办中小学招生规模占比和在校生占比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的地方进行专项督导,坚决防止将政府举办基础教育的责任推向市场。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预警提示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
维护良好招生工作秩序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见附件1纪律要求和省、市招生纪律,做到令行禁止,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报纸、广播、、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相关工作信息,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当地入学政策,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确保中小学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要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对违规、违纪行为予曝光。要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大整治处罚力度。教育行政部门可视违规情节对违规学校采取核减招生计划、停止下一年度招生、停止年检、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进行处罚。招生结束后,按照隶属关系,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逐校排查工作,重点排查曾经发生违规招生的学校。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适时对辖区内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对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规招生行为,列入市教育局督办事项,指导各县(市、区)严肃查处追责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出台重大改革举措前,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设立必要的过渡时限,给社会留出合理的预期时间,确保和谐稳定。
各县(市、区)逐校排查情况请于9月20日前报送市局基教科。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都生、混合编班;
5严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地址
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地址在山西省太原市大昌南路17号,该校是经国家教育部和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高职院校,是我省唯一培养青少年社会工作者和培训共青团干部的团属高校。
学院位于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园区。占地355亩,建筑面积12.2万平方米,绿化面积7.2万平方米,配套有各类教室、实训室、实验室、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多功能礼堂、形体训练室、运动场、素质拓展培训基地等硬件设施,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近700台,图书馆藏书20余万册,电子图书3万册,校园网出口总宽带200M。现有教职工325余人,其中高级职称46人,硕博士104人,双师型教师43名,企业兼职教师47人,省级双师型名师3人。在校生5600余人。
太原公务员考试培训机构哪家好
您好,岸上教育为您解答
太原范围的公务员培训班有很多,可以这样说,大大小小的数不胜数。所以很多人都很难选择一个好点的培训班。
有的人选择培训班是因为环境很好,有的人选择培训班是因为课程便宜。
但是小编告诉他们,找一个适合自己的老师才是最重要的,不管是大的机构还是小的机构,老师的实力都差不多,主要是找一个比较适合自己的老师是最主要的
毕竟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