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会治理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3-04-04 04:25:12 人气: 作者:老师
基层社会治理培训班
新时代基层治理在国内外均引起了广泛的研究和讨论,以下是国内外研究现状的简要概述:
国内研究现状:
1. 重视基层治理的理论建构:国内一些研究机构和学者开始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对基层治理理论体系进行了构建和完善,重视基层治理的基本原则、基本模式,如"两委制"、"普遍参与"等。
2.强调创新机制:研究者提出,通过创新机制,强化基层网络建设,化解矛盾、协调利益关系,从而实现基层民主、基层治理的有效机制。
3.专题报告和政策文件:在许多重要报告和政策文件中,国内政府明确提出深化基层治理,实现依法治理和基本民主政治建设。
国外研究现状:
1.制度理论研究:国外学者在基层治理方面往往强调制度建设的重要性,例如,发达国家注重法律规范、民主制度的建设,强调可以通过制定有力的法律规定来提高基层治理的效率等。
2.技术创新研究:如何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或者区块链等技术手段,优化基层治理,提高治理效率也成为一些国外学者的研究重点。
3.案例研究法:还有一些国外学者通过基于案例研究法的方法,研究比较了各国基层治理的成功经验和不足。
总之,当前的基层治理研究从关注基本原则、到强调机制创新和技术手段的运用,都呈现出丰富多样的研究内容,在国内外均有广泛的学术关注和实践探讨。
干部培训有什么项目?
干部培训,通过课堂授课,现场教学等方式,使干部在理论、知识、态度、能力方面达到改进并取得绩效提升。
浙江工商大学干部培训中心现有各类现场教学点400余个。包括知名企业类现场教学点:阿里巴巴集团、海康威视集团、网易集团、新华三集团、吉利集团、松下集团、传化集团、娃哈哈、康师傅等。知名园区、小镇类现场教学点:云栖小镇、梦想小镇、玉皇山基金小镇、机器人小镇、滨江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园、杭州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苏州新加坡工业园等。美丽乡村、基层治理类现场教学点:安吉余村、鲁家村、杭州小古城村、宁波奉化滕头村、诸暨枫桥、瓜沥七彩未来社区、环溪村、德清五四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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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社会事业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精选街道社会事业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街道社会事业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社会事业局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机关有关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全局上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以开拓进取,求实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扎实工作的作风,集中精力抓紧抓实阶段性各项工作的落实。现就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创建活动意义。
我局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精神,领会其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创建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是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我们基层站所提出的新要求,并将此工作确立为全年重点工作。局领导也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由局长宗小海为组长、副局长宦小秀、卫计科科长陈小萍、民政科长科长李小燕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确立了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不断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能力,诚意接受社会监督,以积极的姿态参与 “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同时为了使创建活动有效开展,结合社会事业线工作特点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廉政建设,增强政风行风意识。
一是实行定期学习制度,每季度开展廉政建设、政风行风教育,积极营造廉洁从政氛围;二是严格按照 “党员干部六模范”、“勤政廉政六做到”、“转变作风六不让”等规范要求,做到办事公正,清正廉洁;三是积极推行谈话制度,努力促使每位工作人员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各种腐朽思想侵蚀,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廉洁奉公,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全局未发生因吃、拿、卡、要等现象遭服务对象投诉的事件。
三、强化服务职能,力求社会满意。
一是民政工作方面:
1、社会救助:认真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对民政救助资金专款专用,完善审批程序,上半年接待困难群众262人,累计救助13万元;慈善救助5人,救助资金1.8万元;对农村低保户,今年来核减52户,新增46户;配合市民政局走访核查申请大病救助家庭64户,审核通过41户;农村旧危房改造上半年共计申报29户,审核通过了18户;对方庄、凌青4户移民多次走访,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家庭情况,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向市民政局争取“美丽家园”和“移民村”两个移民建设项目。
2、双拥优抚工作:及时将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提高调整到位,第一、二季度优抚资金均已打卡发放;四月下旬对60位抗复、解复、建复军人及烈士遗属进行了上门走访;对双重享受优抚待遇的人员进行清查,清查32人报市民政局;换发烈士证40份;发放48名现役军人立功受奖奖金34800元;为有辅助康复器具需求的优抚对象进行辅具适配,适配84人;组织5名抗复、解复军人赴南通、扬州参加短期疗养,并委派工作人员全程陪护。
3、残联工作:上半年为140位残疾人办理了残疾证申请手续,为102位残疾人发放了残疾证,并全部录入电子档案;统计下肢残疾人假肢安装需求33人,为其中符合安装的12名残疾人进行了打样适配;86位残疾人领取了130余件康复辅助器具;对残疾儿童进行统计上报,0-18周岁残疾儿童107人,持证75人,其中一、二级残疾儿童59人,家庭困难39人;申报2014年上半年无固定收入重残人员生活补助1475人;精神病免费服药卡换发,核减12人,其中9 人去世,3人病情好转无需服药,126人换卡;对1000多位就业年龄段残疾人进行就业信息统计调查;对0-7周岁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训练筛查上报,为13名残疾儿办理免费康复训练手续。
4、敬老院工作:为落实好各项规定,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修订了如城街道敬老院建设管理办法和目标管理细则、工作人员责任制考核细则;进一步调整工作责任区,明确工作人员责职范围,护理部划分两个区域。责任明确到人,管护一体,每天由办公室督查,区域任务的完成情况;修理猪舍,做好生产。找人将原猪舍进行修理、分隔,新买8头小猪,确定专人看管;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严格把关,确保进货原料新鲜,加工过程清洁卫生,保证食品安全。
5、老龄工作:全面走访了解全街道40位百岁老人,为老人拍摄照片和影像资料,建立数据库做好动态管理;对全街道65位散养五保老人进行了上门走访,了解他们的生活环境和身体、精神状态,发现问题及时与各村沟通;完成了空巢独居老人调查,全街道共有316位空巢独居老人;优质高效完成“爱心惠老保平安”保险任务,我街道60周岁以上老年人累计34970人, 共计9985人办理了“爱心惠老保平安”保险,已有15户家庭受益;及时准确更新尊老金台账资料,保证尊老金能按时发放。
6、基层社会治理:组织各村居工作人员50名扬名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资格审核通过28名;组织街道村居书记、主任参加全市村居书记主任培训班培训,58名参训者3天内无一人缺席、迟到、早退。
7、和谐社区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农村社区创建率80%,城市社区创建率85%,居家养老服务站达95%。
8、殡改工作:上半年申报殡改补助34人;火化率达100%;公益生态林建设制定完善了相应的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目前公益生态林建有天会苑、望江苑、瑞琪苑、嘉东苑四个苑别,总计有23914个墓穴,天会苑、望江苑已安葬3154个墓穴,已预定的墓穴554个,瑞琪苑、嘉东苑尚未启用,截止2014年3月22日,剩余20206个空墓穴,剩余的加已预定的共计20719个墓穴需收费。骨灰堂建有单人穴位64个,双人穴位433个,单人穴位已安放11个,双人穴位已安放27个,单人、双人穴位分别剩余53个和406个。
二是人口计生工作:
1、开展“走进基层、走进群众、走进现场”活动,到基层一线听意见、解疑惑,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受群众面对面咨询856人次,举办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工作培训班,全面启动两孩审批工作,今年共办理《二孩生育证》213份,《一孩生育服务通知单》518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86份, 《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63份,2014年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职工退休登记576份,为外来人口出具流动人口避孕情况报告单60份,同时免费对育龄妇女提供门诊b超检查385人次;
2、切实做好农村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奖扶、特扶对象的调查登记工作,全街道共审核新增奖扶672人,特扶21人,已全部上报录入结束;
3、严肃政策,抓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共形成社会抚养费材料57份;
4、做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镇共组织874对育龄夫妇进行了检查,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5、认真组织和调动部门联动的力量,完成流动人口国家监查点的调查问卷200份,并做好录入和上报工作。
6、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好育龄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做好企业职工退休以及老年居民的一次性奖励登记工作,今年共新增243人;二是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的转型保险工作,对0-14周岁的独生子女家庭进行调查核实,征求独生子女家庭是否愿意办理转型保险,在确认的基础上协助保险打印保险单,并把5118份保险单发放到各位育龄群众手中。
三是食品药品方面:
1、建立健全了监管网络。
2、上半年开展了三次全面排查活动,日常监管覆盖率达到了100%。首先是对餐饮类经营单位(含集体食堂)进行了全面排查,做好本底资料的登记和完善。二是对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安全风险大排查。三是对辖区内保健食品化妆品进行了安全风险大排查。通过排查加督查,有效地增强了各类经营户依法经营的意识,起到了较好的监管作用。3、上半年以来,配合市药监部门和食安办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共五次,为抓好专项整治奠定了基础。
四是旅游业方面:
1、积极争取上级对旅游项目建设的支持,组织申报了2014年度XX省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进一步打造、包装好“顾庄生态园游客接待中心”景点及配套工程,促使景区早日对外营业,实现经济效益。
2、在“如皋长寿休闲度假区总体规划”初步编制的基础上,向XX市级旅游部门提交了评审方案。
3、服务旅游企业,包装旅游项目入库,全面反映园区的旅游投入情况。上半年,我们共包装了15个旅游项目,总投资21938万元。今年上半年累计完成旅游项目投资额10650万元,超额完成了市交旅游投入序时任务。
上半年,我局在民政、计生、食品药品、旅游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仍存在一些欠缺,例如一些观念跟不上发展新形势,创新意识、业务学习能力以及执法力度有待加强等。但是创建使我局队伍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同时,我们的办公环境也更加整洁,工作人员的精神面貌也有了改善。我们将进一步规范制度,建立健全创建长效机制,虚心听取和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找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通过深化创建工作,加以解决,努力提升创建水平,争做模范先进的表率。
三明:解决“急难愁盼” 增进民生福祉
“民政局吗,列东街三明新华书店门口有一个乞讨者躺在地上……”9月28日上午,市民政局救助站接到市民张某急促的求助电话。该站随即派员前往现场实施救助。
市民政局扎实聚焦“三提三效”、聚力真抓实干工作作风,牢固树立“民政为民”工作总基调,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方案》,紧盯年度目标任务的时、度、效,力争以“快”的工作节奏提高效率、以“优”的工作态度提升效能、以“实”的工作成绩提增效益。
保障好基本民生兜准兜牢,逐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今年起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92元提高到99元,生活困难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15元、92元,分别提高到119元、99元。截至8月,已为3.24万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471.45万元,为3.88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3121.01万元。
结合“福蕾行动计划”“雏燕关爱”行动,切实做好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广泛开展关爱儿童主题公益活动。今年已开展各类主题关爱活动75场,慰问农村留守、困境儿童2000余人,发放慰问物品100.25万元。
持续深化慈善帮扶机制,积极推进精准帮扶云平台二期工程建设,与互联网慈善进行功能衔接,依托市困难家庭精准帮扶中心,发展多元化“慈善+救助”模式,常态化开展“点亮希望·助梦大学”等活动280场,受益对象1.56万人次。
抓住乡村振兴发展契机,高效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着力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能、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比如,9月13日至17日,60位农民参加以“沙县小吃”为主题的2022年度老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受到农民欢迎。
健全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提高这些内容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全市1736个村,204个社区在今年7月全部完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修订,其中6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成功入选福建省第一批、第二批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依托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大力拓展长者助餐服务,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实现市区长者食堂刷社保卡结算就餐功能。目前,全市44个长者食堂(助餐点)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其中顺利完工21个,完成投资2650万元,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再上新台阶。
继续强化社工人才队伍培养,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多点发力,特别是要按照增加存量、提高质量的思路,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采取有效举措,广泛动员相关领域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今年来,累计组织“线上+线下”考前免费培训36场,参加培训3800余人次,考试通过389人,创历年新高。深入推广“社工+志愿者”工作模式,继续着力完善志愿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充分发挥志愿者示范引领作用,真正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入社区、做进家庭,形成一套结构合理、持续性强、服务范围广的志愿服务管理体系。
如何统筹推进基层治理工作,不断提高治理实效和水平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政法机关特别是赋有社会治安治理职能的部门,必须从思想上主动适应,从措施上积极应对,积极探索加强社会治安治理创新的新思路、新办法,切实解决思想认识、运行机制、警力装备、队伍素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社会治安治理水平,切实履行好政法机关的社会治安治理职能。
(一)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打造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推进社会治安治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治理体系,既要全面开展工作,又要抓住源头性、根本性和基础性问题,重点在于解决好社会矛盾化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特殊人群帮教管理,社会治安重点地区综合治理、网络虚拟的管理、社会组织服务等问题,创新虚拟社会治安治理,完善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严格管理、企业依法运营、行业加强自律、社会共同监督的互联网综合管理格局。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
“人防”方面
强化县乡村三级巡逻机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置警亭,每个警亭设置固定巡防队员24小时值勤,白天1人,晚上2人,每周五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政法部门分战区进行县级大巡逻,充分发挥政法部门的巡防主力军作用。同时,乡镇战区联动巡逻与村级日常巡逻相结合,网格联动,警灯闪烁,提升群众巡逻知晓率。广泛宣传发动,落实邻里守望制度,对外来人员以及有嫌疑人员要详细询问,邻里之间团结协作,共同抵御不法分子。规范乡镇专职巡防队,对队员定岗定责,配齐配强其巡防装备设备,强化其日常适应性训练,完善村级专职巡逻队,结合实际各行政村要普遍建立自己的专职巡逻队,确保村级巡防全方位、经常化。
“物防”方面
1、 强化对群众安全防范宣传力度。动员群众开展一次全方位的自查,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以便因症施策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 推进加固门窗、筑墙垒院等物防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动员安装自动报警装置;
3、 对重点单位特别是西部矿区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要加高加固围墙,修建观察瞭望点。对存放现金、贵重物品的部位,配备保险柜,集中保管。对生产、使用、保管、运输危险品单位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堵塞防范漏洞;
4、 实施亮化工程。乡村一些街道小巷长期无路灯,是治安死角、案件多发区,要实施普及这项工程,推进街道亮化,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
“技防”方面,不断强化和完善技防设施,县乡经费向技防倾斜,乡(镇)、村(居)级现有防监控设备平台保证全天候正常动作,通过平台全天候实施对所辖区域的治安监控;规范村级技防值班室,严格村级技防值班室标准规范化建设,确保其“有值班人员、有分布图、有值班记录、有工作制度”,加强对值班人员技术业务培训。确保技防“乡村全覆盖,三级互联通”的目标。
(二)做好基层群众工作,完善社会治安治理体系
社会治安治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基础性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驻村政法干警定期召开培训会,以案说法,现场解答疑难问题,确保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各种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六五”普法,组织人员深入基层,走上村庄地头,以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切实做好新形势下服务群众的工作,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理念,把人民满意作为政法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严格执法、依法办事,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着力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服务为先,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通过强化社会服务提高社会治安治理实效。
(三)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人民调解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方式,在化解民间矛盾纠纷、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中具有独特优势,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方面。深化社会矛盾化解。不断完善社会矛盾“大调解”工作体制机制。聘请专家,深入各乡镇召开培训班,对调解员进行培训。同时,加强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网络,要对全县21个乡镇和608个村调委会及时进行调整和充实。提高基层调解员的调解技巧、法律文化水平及工作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推动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努力预防和化解行业与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深入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依法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保障能力建设,落实好人民调解法规定的人民调解工作各项保障措施,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机制,成立医疗纠纷预防处置委员会,建立由政法、卫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作运行调解机制。
(四)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搭建服务管理新平台
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是加强和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和服务的重要方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内容。创新特殊群体服务管理,建立政府主导,综治、司法牵头,公安、法院、检察院、劳动保障、民政、监狱等部门共同参与,集教育矫正、日监督管理、帮贫扶困、心理矫治等职能于一体的社区特殊人群管理服务新平台。进一步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服务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大力加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有效解决刑释解教人员帮扶、管理、安置、就业问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积极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其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积极探索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服务新机制,加强衔接、落实安置,帮助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减少服刑在教人员刑释解教后脱管漏管现象,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按照建立适应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的要求,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发展壮大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区矫正经费保障,切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帮助流动人口有序融入城镇,特殊人群顺利融入社会。调整农业结构,扶持现代化农业种植户典型,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提高产出效益。鼓励和吸引在外创业人员回乡建设,解决剩余劳动力和出外务工的人数,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和两劳回归人员的管理。
(五)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形成社会治安治理新格局
创新社会治安治理,需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逐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安治理格局,使社会组织成为缓和矛盾冲突的调节器、维护社会稳定的安全阀、促进社会和谐的润滑剂。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县基层党组织、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红白理事会等其它组织及协会也在不断发育成长,这些社会组织和协会在为民排忧解难、协调利益冲突、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力量。为此,我县要创新为老服务,加强为老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探索以社会化为主渠道的养老服务新路子。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促进社会组织与党委政府之间的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协会在社会治安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组织的公众知晓率和熟识度,吸引更多的有识之士,有志之士关心、关注社会组织发展,进一步提高社会组织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六)做好基层基础工作,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政法工作的活力源泉在基层,主要的执法活动在基层,工作的重点难点也在基层。没有强有力的基层基础工作,再好的思路、政策、措施也难以落到实处,惠及城乡群众。近年来,政法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有了很大加强,但总体薄弱的善还没有根本改变,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任务还很重。要履行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职责,就必须切实做好相应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要牢固树立固本强基的思想,适当增加惠民方面的经费投入,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建设,加大乡镇道路维修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总结政法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治理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并使之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同时根据新的实践探索建立新的制度,努力构建科学完善、统一协调的制度体系,推进基层社会治安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多方筹措资金,尽快化解镇村债务,消除不稳定因素。解决乡镇专职巡防队、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和保险问题,把精力更多的在放在基层,把人力、物力、财力更多的投在基层,真正做到人往基层走、劲往基层使、钱往基层花,夯实基层组织、整合基层资源、壮大基层力量、强化基础工作,确保基层有人管事、有钱管事、愿意管事,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治理和服务水平。
(七)加强队伍建设工作,力促社会治安治理取得实效
政法机关是社会治安治理的重要力量,政法队伍建设好坏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经常化。教育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强化为民服务、为民执法理念,正确对待金钱、地位和权力,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理念,做公正廉洁执法的表率,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纪律严明、能征善战”的队伍。
2、加大“从优待警”工作落实力度,关心关注政法干部,加强政法基层科、所、队、庭建设,在政策、制度、机制上确立“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流、干部从基层出”的工作导向。把选人用人的眼光投向基层,以实绩为标准,不拘一格地从政法队伍中选干部,切实解决工作多年政法干警职级和待遇过低问题。使广大干警在政治上有奔头、生活上有挣头、工作上有干头。
3、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将乡镇综治工作人员补贴列入财政预算,努力解决人员编制少、职级待遇低与工作任务繁重不相适应问题。
八无网络创建是啥意思
今年以来,银达镇紧紧围绕“八无网格”创建目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八无”网格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网格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持续激发乡村振兴内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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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网格体系建设,增强乡村振兴组织力
依托镇域“监管全覆盖、管理精细化、服务全方位”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健全完善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服务体系,着力打造加强党组织的辐射功能。通过“党建+网格化”的管理模式,以党员网格长带动普通网格长,以网格长带动群众,从而激发党员积极性和网格长的使命担当,引导全镇党员进步,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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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突出头雁队伍建设,增强乡村振兴引领力
坚持“选、用、管”相结合,在环境整治、项目建设、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网格长带头作用明确选人用人导向,促进网格长技能提升。积极引导激励各类人才,着力培养造就知识型、技能型和创业型带头网格队伍,带动网格内群众致富。着力健全优秀网格长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的全链条机制,实施“育苗、蹲苗、强苗、选苗”计划,推动网格长年轻化、专业化导向在各网格生根发芽。健全完善统一的考评机制,多方面给予表现突出的网格长尤其是三级网格长诸多优质待遇,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存在感,体现出自身价值。不断加强二、三级网格群的运行、监测、管理和维护,以点带面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畅通高效闭环运行,真正让网格化服务管理在社会治理中发挥最大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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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突出网格教育管理,增强乡村振兴支撑力
银达镇党委继续高质量推进“网格优化”教育管理项目。围绕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社会治理、基层党建等重点内容,分级分类举办培训班3次,有效提升了网格长调解纠纷、信息反馈、铁路护路等专业性技能。通过“岗位大练兵 业务大比武”活动,强化网格长业务技能,提升网格长整体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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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突出网格综合治理,增强乡村振兴向心力
拓展外延、深化内涵,多方融合、精准发力,扎实推进网格与各项工作的深度融合。力争到2022年底,全面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民主协商、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乡村治理体系,健全政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基层党组织领导更加有力,村民自治机制更加健全,村级公共服务更加优质,乡风民风更加文明,基层政权更加巩固,乡村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如何发挥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人民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作用
基层社会组织可以弥补政府和市场的不足
改革开放以来,服务于城乡社区的基层社会组织不断发展,量大、面广、种类繁多,成为社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弥补了政府和市场的不足。
满足社区居民多样化的社会需求。基层服务性社会组织在扶贫助残、文体科普、妇幼保护、法律援助、支教助学、促进就业等领域广泛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成为政府公共服务的“左膀右臂”和社会服务的主力军。
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一些社区社团代表成员反映诉求,成为沟通政府和居民的桥梁,为居民有序参与社区管理提供了平台;一些专业协会、社会矛盾调解组织参与社区平安建设,积极调解纠纷,及时高效地解决社会分歧,节约了司法资源。
培养居民良好的公共生活习惯。一些基层社会组织通过举办各种公益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居民教育培训,提高居民素质,引导广大居民关心和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活动,真正成为社区的主人。
帮助社区居民就业和致富。在这方面尤为突出的是农村各类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它们为种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储藏等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服务,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帮助。
制约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的因素
基层社会组织虽然发展迅速,但依然存在数量偏少、服务能力不强、管理服务不规范问题,还不适应社会发展和居民需要。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缺乏有效的扶持政策。基层社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种特殊类型,它的服务对象主要是社区居民,服务范围限于本社区,一般利用的是社区的资源。现在只是按照一般社会组织成立的条件来要求它,缺少对成立基层社会组织的特殊政策。一直以来,我国对于成立社会组织存在门槛过高、条件过严等问题,基层社会组织由于其“草根性”,更是难以名正言顺地建立。全国目前大约有几百万个基层社会组织,其中绝大多数没有经过登记和批准,因此也就难以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社会组织治理机制不健全。由于缺少必要的分工和管理制度,缺少活动经费、活动场地,缺少高素质、专业性人才,加之成员的团体意识不强,缺少相应的培训,很多基层社会组织处于松散无序的状态,发展能力和服务能力较弱。
社区居民参与基层社会组织的积极性不高。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有困难找政府,对于社会组织的功能和作用认识不足,基层社会组织的作用更是经常被忽视,还没有形成鼓励和吸引人们参与基层社会组织的社会氛围。从现实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参加基层社会组织活动的人是退休或没有工作的老年人、妇女等,在职在岗的人员对于参与和支持基层社会组织活动兴趣不大。
加大对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的支持、引导力度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指出,要更好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其中的改革措施和新的政策规定(见右图)将为基层社会组织的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发挥好基层社会组织的作用,需要各级政府特别是主管部门根据这一精神,研究制定支持基层社会组织发展的配套措施。
实行登记制和备案制两种并行的管理制度。针对基层社会组织普遍规模较小、经费短缺、实力较弱的现实,适当降低基层社会组织在人员、资金、办公场所等方面的登记要求,把符合条件的基层社会组织及时纳入管理服务范围。对于尚未达到登记条件但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层社会组织,应当给予备案,实施备案管理。加强对基层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服务,对于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引导条件成熟的备案制社会组织申请登记。
加大对基层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政府可以通过税收政策、购买服务、引导基金会进行合作等方式为基层社会组织提供资金、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为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创造平等准入、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认真研究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的人事保障、职业发展通道等问题,调动他们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吸引和稳定更多的人才从事基层社会组织工作。
引导和支持基层社会组织提高管理水平。政府部门应要求和指导基层社会组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建立民主决策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增强自律性和诚信度。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基层社会组织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素质能力。
提高人们对基层社会组织的认识。重视宣传基层社会组织在服务社区居民、构建和谐社区、发展社区经济、提高社区自治水平等方面的成功事例,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基层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和支持基层社会组织的热情。同时,对基层社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给予曝光,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促进基层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农村基层治理三个问题
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人才缺乏,素养不高。由于中高山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农村有文化、有远见、有学识的劳动力人口外出务工,在家群众文化素养普遍不高,再加上政府没有政策鼓励和支持,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缺乏针对性,造成基层治理先进人才缺乏。
(二)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缺乏资金保障。农村基层社会治理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投入,然而地方政府财政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基层治理经费相对有限,这些资金对于范围广、种类复杂的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如九牛一毛,只能勉强维持日常的开支,无法保障基层治理工作正常运转,加之,很多村民外出务工或创业,他们不愿意为本村的公共事务掏腰包、作贡献,导致基层社会治理资金投入不足。
(三)部分群众对基层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一是村民思想意识有待提高,受传统生活方式的影响,大部分群众卫生习惯较差,对农村环境的认识不足,缺乏基本的公共卫生意识,只顾个人方便,随意乱倒、乱丢垃圾,对于公共设施不予爱护;二是农村大部分年轻有文化的人都外出务工,在家的都是老人和孩子,对基层治理工作理解不深,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消极思想,对农村基层治理参与的积极性不高。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十九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各类组织的统一领导,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
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两委”班子成员应当交叉任职。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
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即村党组织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大学生谈谈社会治理重心如何向基层下移
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
在现代国家治理中,科层制是基本的组织形式。科层制是一个具有严格的“命令—服从”关系和等级层次有序的组织结构。从科层制的顶端到基层存在着若干行政层级,这些层级构成了科层组织的纵向结构,即通常所讲的政府间纵向关系。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府管理主体与客体之间必须经过若干层级的传递。因此,必须将权力、职能、责任、人财物等资源在不同层级间进行划分或配置。由于治理资源的稀缺性、决策者的偏好、政府注意力的有限性以及实际的治理任务等因素的综合作用,无法在各层级均等地配置资源,往往是将优势资源集中于某一层级。在这个纵向科层体系中,权力、职责、资源集中的层级也就成为治理重心,其治理效能的发挥对于维系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在党的领导和国家治理实践中,基层既是落实党和国家政策的“末端”,也是服务人民、管理社会的“前哨”。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基层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有效解决社会问题、提供公共服务和规范社会秩序,需要赋予基层更多的资源、服务和管理,使基层既能进行有效的社会治理,又能提供精准的公共服务。正如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指出的,“使基层有人有权有物,保证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
推动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的内在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夯实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础,强化基层政权建设。构建以基层为重心的社会治理体系,既有利于强化基层政权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也关系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根基和水平。二是降低社会治理成本,强化社会治理效能。基层直面民众,在社会治理上具有“短通路”的便捷性和高效性。且大量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矛盾化解以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应该通过基层政府来完成。如果大量的基层治理任务和社会问题上交,势必导致体制内耗,增加运行成本。因此,驱动治理重心下移,对社会治理具有“降耗、提质、增效”的作用。三是增强基层治理的韧性,提高社会治理的适应性。只有强化基层在社会治理中的重心地位,确保基层具有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才能有效应对和化解风险,提升社会治理的韧性和适应性。无论是当初抗击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还是今天疫情防控常态化,基层作为疫情防控的一线,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再次证明了构建以基层为重心的治理体制对提升基层治理韧性和适应性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社会治理结构中的基层
“结构—功能”主义观点认为:功能是以结构为基础的,一定的功能是以相应的结构为基础的;而结构是由各种要素及其相互关系形成的。如果不能理顺和疏通要素间的关系,就无法形成合理的结构和有效发挥功能。循此思路,推进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就是通过体制机制改革与创新,实现各种治理要素向基层倾斜和集中,构建以基层为重心的基层治理结构,在此基础上激发基层治理效能,强化基层政权。为此,必须厘清以基层为重心的社会治理的结构性关系。可以看到,基层处于三重结构性关系的交汇点上。
第一,乡镇(街道)作为基层政府,与市县(区)两级政府之间的纵向层级关系。纵向政府间关系的主要内容是职能、权力、责任、人财物等资源在上下级政府之间的配置而形成的“层级职责体系”。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应当在合理划分基层与上级政府间职责关系的基础上,向基层增权赋能,资源向基层倾斜,确保基层有充足的权力和资源履职担责。
第二,乡镇(街道)作为属地管理主体,与县(区)职能部门派驻机构之间的关系,即基层治理中的“条块”关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政府权力和资源的横向分配和纵向下沉,以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基本上都是按照“条块”体制进行的。如果说纵向层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治理重心能否“移得出”,那么,“条块”关系则影响着治理重心能否“接得住”。
第三,乡镇(街道)作为行政体系的“末梢”,与社区自组织之间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乡镇(街道)一方面代表着国家和政府,另一方面联系着社会和民众,处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结合部位。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除了在纵向上承接政府自身下沉的资源外,还需要在横向上吸纳社会治理资源和发掘社会自治力量,实现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如此,治理重心才能在基层“落得稳”。这三种结构性关系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与治理效能之间发挥着关键性的影响作用,且这种作用的发挥具有整体性,任何一种关系的缺失或“梗阻”都会对治理重心在基层落地生效产生“短板效应”。
夯实社会治理的基层重心
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并非简单地向基层“放权、送物、派人”,而是在科层制内部以及科层体系与社会网络之间的系列关系和结构中展开的改革过程。因此,推动治理重心下移要突破单一资源强化型的传统改革路径,深入基层治理面临的层级职责关系、“条块”关系、国家与社会关系等制约治理重心下移的基本结构性关系中,探索夯实基层作为社会治理重心的基本路径。
第一,厘清乡镇(街道)与上级政府间的层级职责关系,确保重心“移得出”。有学者将我国纵向政府间关系形象地描述为“职责同构”,这种关系模式有利于自上而下的全局性掌控,但各层级政府和上下级职能部门之间在权限和职责上缺乏明确划分。相较于权力和资源,上级政府更愿意将责任与事务摊派给下级,如此层层传递,基层政府不得不承担海量的事务,却缺乏完成任务的相应权能。因此,基层政府与上级政府之间在职责关系上要有一个相对科学、合理的分工,这是发挥基层作为社会治理重心作用的前提条件。
第二,创新“条块”协同治理机制,确保重心“接得住”。在基层治理体制中,“条块”分割及其带来的“管理缝隙”和治理的“碎片化”,是影响基层发挥治理效能的体制性障碍。即使治理资源能够下沉至基层,但由于“条块”分割甚至冲突,这些下沉资源亦难以进行有效配置。因此,要构建高效协同的“条块”关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落实基层的属地管理权力,除中央明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外,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第三,构建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关系格局。当前,我国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最大障碍是基层自主性治理的缺失。简单向基层下沉资源,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则会引发两种可能:一是政府干预的范围不断扩张并强化人们对政府的依赖,二是社会自治能力的进一步萎缩。无论哪种可能,很大程度上都加剧了“行政有效、治理无效”的程度,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也缺少稳固的基础。因此,在基层治理中,要加强党对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的全面领导,通过党建引领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动力,培育公共精神和责任意识,构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郑州大学公共管理研究中心)
作者简介
姓名:李忠汉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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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存在问题
法律分析: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基层治理面临着治理主体“碎片化”、治理客体“原子化”、治理效果“内卷化”等诸多亟需解决的难题,而市域社会治理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其中,职责梳理是重要抓手,“智治”是重要路径,应充分重视大数据、云计算和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的科技优势,推进数字技术与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